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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拒賠身障騎士150萬 李蒨蓉被判拘役40天][中央社][2016.05.20] [打印本頁]

作者: Reddington    時間: 2016-5-21 08:02 AM     標題: [拒賠身障騎士150萬 李蒨蓉被判拘役40天][中央社][2016.05.20]

本帖最後由 Reddington 於 2016-5-25 10:18 PM 編輯

【補充】
阿帕契事件 李蒨蓉:運命要我成長
作者三立新聞 | 三立新聞網 – 2016年5月25日 下午2:25..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藝人李蒨蓉去年3月因阿帕契事件,惹來一身腥,日前她接受周刊採訪時,透漏她收到不起訴的正式書面通知時,「當場大哭一場」。25日,李蒨蓉為了車禍官司到台北地院,與受傷的古姓身障騎士洽談和解,最後終於以71萬元達成和解。李蒨蓉面對媒體鏡頭時,強調她真的很感恩。
當媒體又問到李蒨蓉於周刊時受訪的內容時,她說,其實那次的採訪是一個很偶然的機會,因為帶小朋友參加活動,巧遇記者。
李蒨蓉表示,畢竟阿帕契事件已經過一年多,她的感觸是「命運要我成長的話,一定會先讓我跌倒,我不能改變命運,但能選擇面對命運的態度。」
面對網民的批評,李蒨蓉表示,覺得已經過去了,不會在乎任何人對自己的評論,因為現在才知道,他們是對事不對人,只是剛好那時候,自己是新聞事件的其中一個角色,已經把心態調整成這個樣子。
李蒨蓉說,不諱言過去心裡有一些受傷,無法走出很多陰影,但現在慢慢在調適當中,她很感恩,要每天用喜樂的心過日子是最重要的,也希望台灣這個可愛的地方,能多一點愛,多一些正面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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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假掰的一律查表,爛芭樂真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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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賠身障騎士150萬 李蒨蓉被判拘役40天
中央社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6.05.20 /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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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李蒨蓉(圖)104年在台北市開車擦撞一名身障騎士遭起訴。台北地院15日開庭,雙方對和解金額談不攏,結果調解破局。中央社記者蔡沛琪攝 105年3月15日

因阿帕契案而引發軒然大波的藝人李蒨蓉開車撞傷身障騎士,兩人展開賠償協商。由於李蒨蓉拒絕支付新台幣150萬元,雙方難達和解,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依過失傷害罪判李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李蒨蓉去年風波不斷,先是帶著貴婦團前往陸軍航空第601旅參觀,在阿帕契攻擊直升機前自拍且上傳臉書,引發網友群起砲轟,即使最終獲不起訴處分,但其形象已經大受影響。

之後,就在阿帕契案發生後不久,李蒨蓉開車載著友人行經基隆路高架橋,當車子駛下匝道且切向右側車道時,李蒨蓉與騎乘身障機車的59歲古姓男子發生擦撞,造成古男雙腳與全身多處擦挫傷,左手肌腱還因斷裂必須住院開刀。

經警方調查車禍肇因,確定是李蒨蓉違規,李蒨蓉則與古男進行和解的協商。不過,雙方和解始終因賠償金額無法談定而破局,檢方則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李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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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1.這種最怕的是拘役(不得易科罰金),抓進去關一次,以後就是守法好寶寶了;
2.被碰倒的古男也是好運氣,只要150萬元算客氣了,應該要求比照刮刮樂頭獎金額賠償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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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蒨蓉去年4月撞傷身障騎士古男,台北地院判拘役40天。(大紀元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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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蒨蓉撞傷身障男 判拘役40天(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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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李蒨蓉撞傷的古男。(自由時報資料照)...今年3月開庭調解時,李蒨蓉願賠償30萬元,但古男要求150萬元,調解破局。古男當時在庭外受訪時說,他住院期間李蒨蓉雖然有來探病,但出院後一通電話也沒有,他左手靭帶斷裂動手術,到現在還沒全好,對方保險公司只願給22萬賠償,但他覺得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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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李蒨蓉開車撞傷人遭判刑。(蘋果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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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帕契案偵結 勞乃成李蒨蓉不起訴(2015/08/21 14:45 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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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帕契案被告李蒨蓉(右)、勞乃成(左)獲桃園地檢署處分不起訴。(2016/04/20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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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阿帕契貴婦團!名流「午餐會」總身價破兆
三立新聞 記者許慧美、徐輝英/台北報導2015/04/07 20:28:00


參觀阿帕契惹出一連串爭議,這些參加的人也一一被起底,各個都是身價不凡的富二代跟豪門千金,而且不少還是貴婦版三三會的成員。這個社團是以辜仲諒為首,一年只收一個新成員,再互相推薦。身為藝人的李蒨蓉,2004年嫁給李德立後,順理成章進入這個社交圈,結識的人非富即貴。
名媛貴婦一字排開,去年聖誕節,李蒨蓉拿著玩具槍參加007變裝派對,卻是站在最邊邊,氣勢完全輸人,因為這些人來頭都不小,尤其中間這一位,是建築師牛建喬妻的妻子黃景俐。
曾經拍攝廣告,一句「不要當冰棒美人」出名,她是名模黃景俐,嫁給身家優渥的牛建喬後,也拿到了進入午餐會的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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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慧美:「企業第二代的午餐會都會選在這樣的五星級飯店來舉辦,不過想加入裡頭其實並不容易,得要三分之二成員同意,而且一年只收一位新成員。」如果想加入午餐會,成員得要互相推薦,除了精品酒店,時下最夯的餐廳也成為他們造訪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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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華酒店潘思亮推商務套房,辜家大公子辜仲諒親自站台,兩個人稱兄道弟,因為午餐會是以辜仲諒為首,以台灣企業二代為號召成立,除了固定一個月聚會一次,也會談企業合作。
財經專家蔡玉真:「他們的聚會方式,互相的拉抬,包括交叉地互相投資,比如說你要投資生物科技,OK我挺你然後我們一起,這個資金上面,就可以共同地一些交叉持股,所以這個組織本身呢,就一定要有相當的信賴度。」
比照三三會標準,午餐會成員友都是中華徵信所認證的排名前百大企業,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晶華酒店董事長潘思亮、王永慶麼子王文祥、東方文華酒店業主林命群,總身價破兆。如今因為李蒨蓉鬧出阿帕契爭議,貴婦版三三會的龐大財力以及錯綜複雜的人脈牽連,現在也一一被攤在陽光下。【三立新聞】








作者: yahooo    時間: 2016-5-21 08:31 AM

何必? 肌鍵斷是永久傷害...

有錢就當作行善,別一副貴婦樣.

他先生更強,國防布的作戰頭盔非軍品說,更是經典...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6-5-21 09:01 AM

40天換一百五十萬
這交易當然划算
出來還可以開記者會
眩耀一下
作者: 紫月0427    時間: 2016-5-21 09:49 AM

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很划得來呀!總比老實付出新台幣150萬元更省吧!
照理說,法官應該判不得易科罰金,才符合人民的法感情呀!
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6-5-21 10:34 AM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應該判賠不應該用罰金了事
作者: kn4624    時間: 2016-5-21 10:53 AM

本帖最後由 kn4624 於 2016-5-21 10:55 AM 編輯

這則新聞會讓很多仇富酸民不開心。


作者: hank22hank22    時間: 2016-5-21 10:55 AM

這種藝人真的不要在出現在螢幕上
完全無視國法把軍備當玩具
作者: 三十隻小豬    時間: 2016-5-21 11:18 AM

易科罰金4萬和判賠150萬, 就算是天兵妹也知道要怎麼做比較划算。

易科罰金這種制度真的要好好檢討一下了,對於這種無視法律的慣犯至少要進去1/3的刑期才會怕吧。
作者: ZYX0410    時間: 2016-5-21 11:22 AM

這種判決只會讓人覺得臺灣司法真的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16-5-21 11:40 AM

有錢人的嘴臉 就是討厭
別人的命 都賤
就算犯錯也不是自己的措
看她的子女會怎樣對她
作者: hata1234    時間: 2016-5-21 12:04 PM

這法官判的??
若是永久傷害!?
似乎輕判些?
不知還有民事求償嗎?

作者: a7771340    時間: 2016-5-21 12:20 PM

得易科罰金多少 跟150萬  你要選哪個
看得這麼明顯  誰會要賠150萬  
這已經不是有錢不有錢的問題 而是背後的律師 出招呀
作者: XBOX7    時間: 2016-5-21 12:27 PM

我並不仇視有錢人,很多有錢的藝人都默默的再做善事。
我覺得這位是本身修養有問題,不賠償也不算意外了。
作者: right    時間: 2016-5-21 12:35 PM

只要沒有徹底消滅人治的中國國民黨,法律被人治影響,財團權貴與中國國民黨人永遠都有特權,台灣人就永遠不會好
作者: zogol    時間: 2016-5-21 01:58 PM

就是不爽賠啊,反正家裡有的是錢,沒在怕的啦。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6-5-21 02:40 PM

李倩蓉真的沒有這麼多錢???不過如果撞死人,法官好像頂多也只同意一條命這個價碼而已
作者: hst680427    時間: 2016-5-21 06:49 PM

真的要好好謝謝她
如果不是她
阿帕契不知道何時才會開放給一般民眾參觀
不過貴婦團成員有上去裡面搭乘
不知道一般民眾何時可以進去搭乘??????
作者: kzs500    時間: 2016-5-21 06:56 PM

錢應該不是問題,重點是被敲詐的感覺不爽。
作者: www574    時間: 2016-5-21 08:27 PM

反正家裡什麼都沒有,就是有錢..
看看孫芸芸和孫道存吧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5-21 08:46 PM

被判刑後, 受害者就可以提起民事賠償,
作者: 禹傑2    時間: 2016-5-21 09:54 PM

國家都賠錢了事,才拘役40天,身障騎士左手一輩子的傷害,150萬醫藥費都不夠了,關完後李蒨蓉還是藝人身分,一年收入幾百萬的,還不是照樣有工作,身障騎士本身就已經很難有工作,生活很困難了,現在手又一輩子的事。
作者: wailiam2011    時間: 2016-5-21 09:54 PM

是是非非  誰知道呢

就當作是在看八點檔連續劇囉

過去就過去了

還是繼續過生活吧  經濟快點好轉阿
作者: Enyour    時間: 2016-5-21 10:26 PM

阿帕契姊肯定會讓民眾唾棄 明明就是個貴婦 撞傷人還不肯賠錢
150萬對她來說應該不多啊 騎車上路要小心阿帕契姊可能會突然撞你
作者: vincbm    時間: 2016-5-21 10:46 PM

真的付出太多代價了..希望學會教訓
作者: kmarstar    時間: 2016-5-21 10:46 PM

150萬! 話說對方真的獅仔大開口! 也太扯了吧!
作者: l123654800    時間: 2016-5-21 11:35 PM

好稱貴婦團 竟然不肯陪150萬
果然法律不適保護守法好百姓 而是保護加害人
作者: chenmay1    時間: 2016-5-21 11:48 PM

會不會像阿扁一樣越關越健康?搞不好出來會更厲害喔!下次又有什麼嚇人的照片。
作者: scada    時間: 2016-5-22 12:05 AM

這樣在軍營 都不算洩漏機密  什麼叫做洩漏

貴婦團  真不是人人可以接觸!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6-5-22 01:16 AM

如果肇事者不是明星,一般車禍傷者能要求如此高的賠償金嗎?
作者: hdauron    時間: 2016-5-22 01:55 AM

有錢人就賠錢了事就好了阿
何必勒?
作者: peregrine15    時間: 2016-5-22 06: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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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6-5-22 06:56 AM

right 發表於 2016-5-21 12:35 PM
只要沒有徹底消滅人治的中國國民黨,法律被人治影響,財團權貴與中國國民黨人永遠都有特權,台灣人就永遠不 ...

又沒有吃藥溜出來了
這也能跟國民黨扯上關系?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6-5-22 07:24 AM

看來貴婦團又多了一個新景點可以開party了---拘留所。
作者: pl977    時間: 2016-5-22 08:02 AM

不要臉的女藝人台灣老鼠屎
作者: fazerbasara    時間: 2016-5-22 08:08 AM

這李蒨蓉好像很久沒在螢幕上看到
想不到風波不斷,新聞上還是能有她的消息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6-5-22 08:51 AM

都有保險公司了,任何傷害總有基本行情,也不要因為是名人,就有不一樣的心態
作者: ddt47    時間: 2016-5-22 09:47 AM

kmarstar 發表於 2016-5-21 10:46 PM
150萬! 話說對方真的獅仔大開口! 也太扯了吧!

那裡獅子大開口了,肌腱斷裂即使手術接回仍是會有後遺症,且在復建過程又很長150w算少了。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6-5-22 09:51 AM

只能說李真是人渣中的人渣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6-5-22 12:10 PM

素妍怎麼有點老 形象破面囉
作者: sirius0311    時間: 2016-5-22 12:41 PM

由於李蒨蓉拒絕支付新台幣150萬元,雙方難達和解,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依過失傷害罪判李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這好像便宜許多!!
換成罰金很便宜囉!!

作者: JUN7616    時間: 2016-5-22 01:45 PM

靭帶斷裂要150萬會多嗎?
那是永久後遺症,我覺得一句話說得好
"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假設有誠意,可以慢慢談
30萬也太扯了吧,基本上妳家又不缺錢
30~150萬這之中肯定是可以談的
"如果有心"的話
作者: gn01219899    時間: 2016-5-22 02:06 PM

易科罰金  請用在好人身上  像是誤殺搶劫犯之類的  請法官不要濫用
作者: z88188    時間: 2016-5-22 05:33 PM

裁判拘役40天.值得.不然要陪150萬.真是太多了
作者: ax666xa    時間: 2016-5-22 05:56 PM

最好是不只拘役40天.還要賠償適當金額才是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6-5-22 06:13 PM

無言 只能說這樣高調作風 未來還會有粉多事發生吧
作者: fanky01    時間: 2016-5-22 06:21 PM

易科罰金四萬  就解決了  誰要賠錢呢  這法官
作者: bluemain    時間: 2016-5-22 06:22 PM

四萬感覺有罰跟沒罰是一樣的
作者: cc890614    時間: 2016-5-22 06:22 PM

唉!!!這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啦!!!
作者: Groks    時間: 2016-5-22 06:28 PM

這個李小姐?  呵呵!! 不知道他是怎樣想的,撞到人,造成永久傷害,死都不賠錢,有必要這樣惡劣嗎?
作者: tim-ting    時間: 2016-5-22 06:32 PM

反正他不怕關 那進去體驗一下
而且貴婦團150萬付不起?
不是說不幫他說話 要開車本來就要注意~
作者: funk26745540    時間: 2016-5-22 06:37 PM

尚書大人都搞定了
貴婦表示哪會怕你
作者: ts00852135    時間: 2016-5-22 06:49 PM

李倩蓉應該沒啥差,她很閒,貴婦麻= =++,可以慢慢玩,但倒楣的是受傷的先生,年紀大受傷還要跑法院,唉,這法院可以的話,最好別去,比直接被關還煩人累人又拖拖拉拉的= =++
作者: b0sskiss    時間: 2016-5-22 07:53 PM

有錢人都寧可跟你打官司
反而認錯不賠的一堆
作者: kix1915    時間: 2016-5-22 09:20 PM

法官會這樣判 因該收好處了八

作者: basketball0    時間: 2016-5-22 11:46 PM

所謂貴婦就是不斷惹事 娶到這樣的老婆也是很頭大??
作者: Devil413    時間: 2016-5-22 11:46 PM

這個車禍要分成兩個部份看,一個民事一個刑事,民事、刑事有各自的判決,別弄混了。
現在判拘役30天併科罰金的是刑事部分,是李蒨蓉過失傷害罪的刑責,這個罰款是要繳給國庫的,而且過失傷害在刑度上本就是輕罪,頂天也才一年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民事賠償的部分還沒處理完,同一案件的刑事的判決通常也會影響到民事判決,就看法官如何考量,不過,對方要求150萬元賠償顯然是太高,法官判賠應該不會到這金額。
作者: smile10740    時間: 2016-5-22 11:52 PM

你違法就乖乖的付錢 有這麼難嗎??
作者: 周董VS文山    時間: 2016-5-23 12:05 AM

李大小姐以前當演員的時候我還滿喜歡她的,覺得有一種不一樣的特質。當了貴婦之後似乎大變阿!好像把自己當成特權階級了,雖然妳有錢,該守的規矩也還是要守阿,要不出來選總統?
作者: jkokomo    時間: 2016-5-23 12:08 AM

易科4萬繳了後,還是可以告她民事啊,只是不知法官會判賠多少,但一定少於150就是了
作者: a0913880721    時間: 2016-5-23 12:14 AM

狗屎法官在那亂判 才會導致一堆北爛什麼都不怕
作者: oswalt_halladay    時間: 2016-5-23 12:50 AM

如果有工作在職算進去的話
再加上個修理機車
賠個50-100萬不算過分吧
而且不是號稱貴婦
竟然只願賠那麼少
作者: calvinj    時間: 2016-5-23 02:21 AM

難道他只要易科罰金4萬元
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嗎?
作者: syunren    時間: 2016-5-23 0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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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monlab    時間: 2016-5-23 02:35 AM

我記得40天可以易科罰金耶,換算一天多少錢的樣子~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5-23 02:43 AM

雖然對方的要求有些過份
但150萬對她來說可是個小數目
竟然連這點小錢都不肯賠
也太小氣了吧
作者: 驚鴻一瞥    時間: 2016-5-23 02:53 AM

a5720104 發表於 2016-5-23 02:43 AM
雖然對方的要求有些過份
但150萬對她來說可是個小數目
竟然連這點小錢都不肯賠

你都說要求過份了
難道要接受?
作者: gorden_d    時間: 2016-5-23 03:11 AM

如果說肌腱斷裂的手術費醫藥費
受傷中沒工作的錢來算
也不會到這麼高...
30多我覺得還合理
但是當事人沒有過錯卻要白哀肉體即精神的痛苦
我想要多一點是不為過
150是有點扯

作者: sdaki2004    時間: 2016-5-23 03:3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man690329    時間: 2016-5-23 04:24 AM

就已經是貴婦了者點錢給一給不就沒事了
150萬趕覺又有點貴!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6-5-23 05:18 AM

不會關的
鈔票無敵
礙於面子
晚點再付款
作者: apple79818179    時間: 2016-5-23 05:49 AM

不是特別富裕的家庭手傷可能會影響工作進而造成生活困難
作者: FONG0000    時間: 2016-5-23 10:45 AM

套句她自己講的 有那麼嚴重嗎?
他不是貴婦嗎? 那區區150萬應該不算什麼 XD


作者: kai9801    時間: 2016-5-23 10:54 AM

有錢真好阿 連坐牢都打點好嚕說不定裡面有冷氣週休2日3餐都照樣高檔料理吃
作者: god貓    時間: 2016-5-23 10:56 AM

因為是貴婦身分
所以一旦碰上這種事
價碼起碼比別人貴上許多
所以還是當個低調點的平常人就好

作者: xximab    時間: 2016-5-23 10:57 AM

趕快抓去關比較重要拉
說那麼多幹嘛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6-5-23 11:01 AM

不賠150萬,罰拘役換算4萬元,也就是150萬可以用4萬元給國家就沒事,身障人士的命還真不值錢,我們的人權立委,怎麼不出來說話,難道只會保障犯罪.
作者: ZHIYI2003    時間: 2016-5-23 11:03 AM

40天低150萬?關一天37500一般人誰能一天賺這麼多.所以選擇關比較划算.只是關進去會不會被強
作者: pavabaca    時間: 2016-5-23 11:05 AM

一邊150萬 另一邊4萬
當然要選4萬那邊
反正她已經黑掉了 根本不怕繼續黑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6-5-23 11:07 AM

我覺得前主持人李倩蓉應該要低調過他的所謂貴婦人的生活?司法審判只有尊重?
作者: taipeivoice    時間: 2016-5-23 11:07 AM

拘役40天 得易科罰金4萬元 VS 150萬元,我也會選前面那個
作者: sims5    時間: 2016-5-23 11:15 AM

因為是公眾人物 所以才被鎂光燈放大檢視
作者: shi3939889    時間: 2016-5-23 11:25 AM

錢寧願拿請律師。賄賂也不願賠給傷者
作者: patrick8433    時間: 2016-5-23 11:2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inet9899    時間: 2016-5-23 11:30 AM

這叫做為富不仁   40天換150萬   這也太划算了,法律永遠都在保護權貴   而不是保護弱勢啊!!!!
作者: chobits0412    時間: 2016-5-23 11:30 AM

感覺至少  要賠到把人醫好  
不然  被撞得真慘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6-5-23 11:36 AM

想要人家賠錢就要誠意才行~ 要不然現在的白目很多~ 根本就不甩你~ 有些就算判賠也死都不拿錢出來~ 沒工作沒產沒錢 你又能怎樣~ 法律只給你理不給你權呀...
作者: hihi0929021    時間: 2016-5-23 11:39 AM

罰四萬就沒事了!!當然不願意賠阿!!
150萬是有點多啦!也可能是藝人,所以就獅子大開口吧!!
反正開車或騎車都要小心囉!!

作者: ksbbb123    時間: 2016-5-23 11:39 AM

right 發表於 2016-5-21 12:35 PM
只要沒有徹底消滅人治的中國國民黨,法律被人治影響,財團權貴與中國國民黨人永遠都有特權,台灣人就永遠不 ...

現在綠黨做了  希望以後發生事情不要再說國民黨之前太爛了
作者: aseason    時間: 2016-5-23 11:39 AM

本帖最後由 aseason 於 2016-5-23 11:42 AM 編輯

求償150萬,卻被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 ,真是傻的也會分,150萬跟4萬,願誰也要賠後者啊
法官是腦門突起嗎??這種判決還需要他來做嗎!
對這種人還真的得" 依法辦理(用同樣的方法處理)",不然真是天理難容阿

作者: lemel33    時間: 2016-5-23 11:44 AM

這也未免太輕了吧四十天就可以抵
一百五十萬太划算了
作者: 米思    時間: 2016-5-23 11:44 AM

新聞資料給得太少

進到法院就是看所花費金額 看實際證據了

保險公司今天只願意賠22萬 代表所提供單據只有22萬 甚至更低

搞不好民事部分 還不到30萬
作者: rv951753    時間: 2016-5-23 02:52 PM

150W 很便宜了 給30W 太沒誠意了
作者: love780519    時間: 2016-5-23 02:56 PM

40天賺一百五十萬是我也要換!
台灣司法果然還是在有錢是老大
作者: hadice007    時間: 2016-5-23 03:02 PM

雖然說 個人也是很看不起李蒨蓉

不過就這件事上 我倒是認為李蒨蓉在處理上沒啥問題

不能因為當事人本身的社會地位 就任由被害人獅子大開口

貪心不足蛇吞象啊
作者: iopa78946    時間: 2016-5-23 03:04 PM

據我所知,是殘障騎士獅子大開口,所以李才不賠.
作者: yaoo    時間: 2016-5-23 03:06 PM

覺得150萬~很扯~~~錢應該不是問題,重點是被敲詐的感覺不爽。-->+1
感覺是獅子大開口~~這樣就要陪150萬~~那那些被撞得更慘的~~不就幾千萬的再賠了~~瞎
作者: jpy926007    時間: 2016-5-23 06:30 PM

關完40天就可以免賠150萬的意思嗎??
俗稱貴婦團 連150萬都不願意陪
裝窮嗎?

作者: jerry309    時間: 2016-5-23 09:26 PM

這女的真的很愛惹新聞耶
甚麼貴婦
對有錢人兩腳開開就變貴婦
真有本事就靠自己
作者: whjadams    時間: 2016-5-23 10:59 PM

關個40天抵150萬
絕對划算
只是不知那40天
能否受的了
作者: qoqowoo    時間: 2016-5-23 11:18 PM

150萬看起來很多實際上,要考量到受害人是傷殘人士光開刀住院這一點30萬可能就不太夠了!?何況還是肌腱斷裂永久傷害呢...所以被害人沒錢請律師只能給法院派的免費律師打訴訟當然會輸給有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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