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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po北一女學生未讓座「該做雞」惹惱家長會委請律師提告] [ETtoday東森新聞網][2016年8月26日] [打印本頁]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8-27 02:39 PM     標題: [po北一女學生未讓座「該做雞」惹惱家長會委請律師提告] [ETtoday東森新聞網][2016年8月26日]

本帖最後由 Chiku_RunRun 於 2016-8-28 10:22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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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一女沒讓座「該做雞」?家長會委請律師追究PO文李姓婦人的刑責。

一位經營糕餅店的李姓婦人,日前在網路上PO文、指責2名北一女學生搭捷運普通座位未主動讓位,

不但將女學生全貌公開在網路上、還指出「該去做雞」、引發輿論抨擊,

由於李姓婦人的言行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並有損北一女校譽,

北一女家長會已委請律師提告。

李姓老闆娘24日在臉書公開上傳2張照片,一張寫著,「穿北一女的制服卻不給小朋友讓座真是可恥」,

圖中女學生一手拿手機、一手拿飲料,看似正在打盹;

另一張照片寫,「這是誰家女兒該作(做)雞吧」,圖中女學生正戴著耳機看手機螢幕。

不過,網友打多認同讓座行為是種美德,但不是義務,更不該強迫,李女口出惡言,做了最差示範;

李女受訪時表示,自己因老花眼沒把文章打完就送出,造成誤會願向女學生道歉,但堅持「不讓座是可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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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周武榮今天在臉書發布聲明稿如下:

一、針對李姓婦人,關於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下稱:北一女)兩名學生,

      於捷運上因病痛在普通座上,未主動讓座,擅自於臉書上發送學生照片,

      發言「這是誰家女兒該作雞吧」、「穿北一女制服卻不給小朋友讓座真是可恥」!

二、該等言行恐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並有損及北一女校譽,

      李姓婦人於發言後,非僅未誠心反省,竟仍託詞「作雞,是說雞孵蛋」等語,

      又提及未讓座是可恥,再觸犯妨害名譽罪!

三、案經北一女家長會,議請本所追究李姓婦人前揭不法行為,提出嚴正抗議並同時於先行告發後,

      待兩位學生及其家長,決定是否補正告訴!

四、本所擔任北一女法律顧問,爾後再有任何損及北一女及其學生之不法情事,

      定當依法追究民刑事責任,絕不再容忍寬貸!

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家長會
會長O O O醫師
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
所長周武榮律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心得】有時候,人真的不要太自以為是,讓座固然是一種美德,但並不是義務,

                   每個人都會有疲累、都會有身體狀況不佳的時候,

                   就算從外表看不出來,也不代表對方就是自己所想的那樣,

                   既然不知道對方的身體狀況,就不要口出狂言,

                   把一個涉世未深的女學生講得如此不堪,是能讓自己顯得比較高貴嗎?

                   如果換成是自己甚至是認識的親友、被人把長相公開在網路上,

                   還用「該去做雞」的言詞辱罵,妳自己的感想如何呢?

作者: 阿可樂樂    時間: 2016-8-27 02:45 PM

道德,是拿來要求自己的,而不是拿來要求別人。

因為一點小事,就詛咒高中女生做雞,恐怕也不是一個成人,所應具有的正常心態。

作者: aqclinn    時間: 2016-8-27 03:02 PM

這社會太多人只顧著管別人,卻不懂先管好自己。讓坐是美德,但不是義務,況且那位女同學坐的位子又不是博愛座。自己想要展現美德,這值得嘉許,但別人有不想展現美德的權利,或無法表現美德的苦衷,何必用道德綁架別人? 大家都先管好自己,這社會才會更有秩序。
作者: 58122    時間: 2016-8-27 03:09 PM

善意提醒是應該,但惡意批評就不應該了
作者: e401228    時間: 2016-8-27 03:1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6-8-27 03:17 PM

我看來看去

事件主角有三方

老太婆 大屁孩 小屁孩

以三方的年紀

大屁孩一定要給小屁孩讓座的邏輯是什麼?

何況這女人在三方裡面已經是個老人了

一把年紀了還像個小孩子喜歡當抓耙子

為了抓成功不惜髒水潑免錢

要害怕的是跟她一起搭車的乘客吧?


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6-8-27 03:22 PM

台灣就是太多自以為是的人!像是馬英九、蔡英文、陳水扁、陳致中跟洪秀柱都是一流的自以為是!聽不進旁言,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地言行不一,現在不少的民意代表也漸漸擠身這一流的行列了!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6-8-27 03:35 PM

我覺得該給那老婊子一個教訓
作者: yahooo    時間: 2016-8-27 03:38 PM

the upper is really wonderful & incredible,

is there any shit relationship with those people it said about this topic?







作者: 登記資料1    時間: 2016-8-27 03:4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二隻魚    時間: 2016-8-27 03:46 PM

應該告到底 陪錢後可考慮再捐出來…

作者: 紫月0427    時間: 2016-8-27 03:53 PM

只能說這個依老賣老的老太婆,某方面終於嚐到報應
最好北一女的都去抵制那家店,我很想看看結果會是怎樣收尾來著?
作者: right    時間: 2016-8-27 03:55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6-8-27 03:56 PM 編輯

這已經不是讓不讓座的問題,而是搶座位的問題,搶不到還詛咒別人做雞的問題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6-8-27 04:04 PM

這位老女才是做雞的吧(雞孵蛋..笑)
不是坐在博愛座加上身上有病痛,這樣也要被罵
隨便亂罵人才是可恥,都一把年紀了還不知道禍從口出
家長們是該給這老女一個教訓

作者: ji3cl3a    時間: 2016-8-27 04:16 PM

同意您的說法
看到沒讓座先罵再說好像已經成為一種常態
當下不會先去請人讓
只會在旁邊拍照上傳然後打幾行字之後公審
標準SOP
作者: chenmay1    時間: 2016-8-27 04:17 PM

這家糕餅店鐵定抵制它到倒,真是無恥狡辯,如果她的女兒被人叫做雞,我真想看這種無恥愛耍賴,敢做不敢當是人是什麼嘴臉!

就是這家店  "八娘的店 台北市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二段170號1F"  
絕對不光顧!
作者: th314a    時間: 2016-8-27 04:27 PM

又一個自以為正義的"正義魔人"
這位李姓婦人
啊車上這麼多人
為何只針對北一女的這位女生
根本心理有問題
作者: 無敵孫悟飯    時間: 2016-8-27 04:40 PM

我們社會要的應該要更多的包容 跟寬待 放過對方也是放過自己
何必咄咄逼人 大家加油吧 朝更美好的人心前進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6-8-27 04:54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6-8-27 04:55 PM 編輯

博愛座一定要讓座嗎?聽聽「王牌大律師」裡堺雅人(古美門研介)怎麼說...
https://www.youtube.com/v/dYqW7UdFDcY

作者: a90147mok    時間: 2016-8-27 04:57 PM

自己的情緒管理要做好,不能一旦生氣就爆粗口導致行為脫序,現在事情越演越烈真的難以善後
作者: nagare68    時間: 2016-8-27 05:24 PM

或許對方真的很不舒服需要坐下來休息,結果只是一股腦批評對方,罵人家"這是誰家女兒該作雞吧"自己也身為女性卻說出這種話來,也難怪會受到大家責難
作者: kn4624    時間: 2016-8-27 05:29 PM

台灣到處充斥著遭扭曲的正義感,
真是夠了。


作者: yahooo    時間: 2016-8-27 05:44 PM

我支援北一的另一邊。

若有必要應要讓座,沒忘記你們學姐還在兒童樂園的交通要道上不顧一切,拾起掉在地上的國旗??? 當時的kmt政府還大加表揚呢。。。

哈, bingo.

基於優良傳統,要讓嗎? 或,傳統是shit?


作者: breezeefairy    時間: 2016-8-27 05:59 PM

首先那女孩 坐 的是  普通位置(捷運普通座位)
爾且上面有說在打囤(可能在休息睡覺)
沒有反應 很正常  你可以搖看看  看她會不會讓座位給你
......

而不是這樣 偷偷拍下來  然後事後網路發表一個很惡毒的話(作雞)
基本上  李姓婦人 已經 有很大問題  << 被告 活該




作者: arron123789    時間: 2016-8-27 06:00 PM

自以為正義魔人的李姓婦人,有本事你怎麼不去嗆黑道
作者: daniel755263    時間: 2016-8-27 06:05 PM

個人認為博愛座的制度早該全面廢除
因為不管坐在哪一種位子上
只要看到有其他需要的人就該讓座
並無博愛 普通之分

再這樣下去一定會再有這種事情發生
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16-8-27 06:13 PM

身為男人,在台北市坐公車,除非位子很空,不然我不敢去坐位子.
我怕被人罵啊.
就是有人出門坐公車一定要別人讓座...唉.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6-8-27 06:22 PM

那又不是博愛座,沒必要讓坐吧,
而且這麼多人都坐普通座,為何只針對她,
沒座位站一下就好了,我不信人類這麼脆弱,
就算是老弱婦孺,站一下會掛掉嗎?
好像上車一定要坐到位子才行,真是夠了.

作者: shyguy    時間: 2016-8-27 07:20 PM

濫用網路傳播,反被網路所害!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6-8-27 07:39 PM

北一女又不是坐在博愛座,讓不讓座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小朋友是她小孩嗎?年齡很小嗎,還是手腳不全,跟本就沒講出來,只會欺負北一女學生,告死那婦人,
作者: ping0229    時間: 2016-8-27 08:03 PM

雞雞腹肌積,何苦咒人做雞。

這讓我想起之前公車上有人讓座結果那老人不肯坐最後演變成全武行
作者: jeff402510571    時間: 2016-8-27 08:08 PM

讓位本來就是個人量力而為的行動
一個會暈車的人能讓位嗎?
況且不是佔到博愛座
一個無知蠢付自己做雞做不夠還要讓其他人汙名化?
別再秀下限了
讓座不是義務
不讓又如何?
作者: thomaslaui    時間: 2016-8-27 08:49 PM

這種自以為是的人最可惡,只要認定對的事,別人沒有照做就是錯,還惡言相向。
抵制她,要求一個嚴正的道歉。
作者: owlowl0212    時間: 2016-8-27 09:38 PM

那不是博愛座
那不是博愛座
那不是博愛座

該給這種智障老女人點教訓
讓座是美德
不讓座是剛剛好


作者: ZYX0410    時間: 2016-8-27 09:41 PM

我有看新聞,事後這名婦人還有出來拗說她所說的做雞是做雞孵蛋的意思,只是她打文章太快,漏掉了孵蛋兩字,事後她不知如何改文章,所以才會變成這樣,看完新聞,讓我覺得這名婦人亂PO文罵人有錯在先,事後又硬拗,這樣的行為實在令人不齒,不過,現在,不也是有很多人亂PO文抱怨,結果惹來一身腥,事後刪文道歉才了事,事實上,有很多人都自以為所作所為是正確的,卻不知自己的行為在旁人看來,是愚蠢又白目的
作者: 席慕飛    時間: 2016-8-27 10:01 PM

很多隱性因素都可能被忽略,比如說月事來、頭暈等等生理不適,單看年紀決定讓座與否真的對某些人不公平,會讓座的人即使不是坐在博愛座也是會讓的
作者: ceelouwa    時間: 2016-8-28 12:19 AM

糕餅店的李姓婦人  這種人嘛  光看他的長相
大概就可以猜出來  態度不好的面像
講起話來一富釣樣  要找他又來閃   跟現在的職漲者  好像
作者: b3503290    時間: 2016-8-28 12:38 AM

若是不知道對方狀況亂罵人的話,反而讓自己吃上官司
尊重對方=尊重自己
作者: ga033661    時間: 2016-8-28 12:52 AM

你可以先善意規勸阿
而不是說這種難聽的話
作者: 26532653    時間: 2016-8-28 01:19 AM

對於一個孩沒出社會的女孩都可以講這種幹話.我看妳用馬桶水先去刷牙在說
作者: kissingsuperman    時間: 2016-8-28 01:23 AM

原本想放上網讓輿論攻擊學生,
結果造成反效果了,
正義?呵呵
作者: zx87367546    時間: 2016-8-28 01:24 AM

又不是坐在博愛座上不讓剛好而已你怎知道他人沒有需要呢?

作者: qq998658    時間: 2016-8-28 01:27 AM

一個真正有道德觀念的人,今天他處事的方式絕對不會是這樣的膚淺草莽!
作者: rocjohbby    時間: 2016-8-28 01:33 AM

讓座教美德不是義務
今天你這樣指指點點的已經失去了教育的立場
尤其是文章的錯誤
不要後面說什麼少打
今天你敢放網PO文就該想好說詞
而不是事後哭哭啼啼的
作者: lung16888    時間: 2016-8-28 01:34 AM

讓座不一定是必要的,有需要也該開口問問是不是別人能讓座。大家都有買票,又不是坐免費的,花相同的錢本來就該相同待遇,博愛不博愛是發自內心,多用愛去關心別人,動不動就拍照放網路上給別人評斷,這種是要不得的做法,況且又不是什麼違規案件,想博他人認同太難了。要出氣前,請先深深的吸一口氣,想好了在吐出來,不然會嚇到自己。
作者: 變態老公公    時間: 2016-8-28 01:36 AM

一定要告的啊!   不告怎麼能讓自私的人得到教訓

別再用愛的教育了   已經造成很多怪獸家長了
作者: okokok646464    時間: 2016-8-28 01:42 AM

讓不讓座是個人道德問題
他不讓座又能怎樣 搞網路霸凌? 這婦人真可惡 都幾歲了還這樣搞年紀不知道小他幾歲的
躲在螢幕後面就很囂張一樣 希望別有人會有跟這婦人相同的做法
作者: ufoantho    時間: 2016-8-28 02:10 AM

這位女士一訂有很嚴重的被害妄想症
更何況正常人~有誰會罵女孩子去做雞的?
非常覺得它本身的腦袋和過去工作使值得檢驗阿
作者: 南宮竹    時間: 2016-8-28 02:50 AM

這是台灣的教育沒做好,真失敗,婦人不但口出惡言,更沒尊重別人的隱私權.
大家都有個錯誤觀念,認為北一女的學生就一定是品學兼優,會讀書是沒問題,但品德不一定比別人好.
女生嗎!每個月都可能來一次身體不適的.要體諒一下.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8-28 03:02 AM

又不是坐到博愛座上
再加上人家也沒有義務要讓座
何必因為這樣就罵人
結果搞得自己現在被告
真是太糊塗了
作者: miller1031    時間: 2016-8-28 03:07 AM

這已經公然侮辱了吧~~~
還拍照上傳FB 各種罵
不過就讓不讓座問題
人家累了在那邊小睡一下
還要給你罵~~讓我想讓座也不想讓了
作者: kenji101322    時間: 2016-8-28 03:24 AM

為何不先去詢問那位女學生是否身體不適呢
劈頭就罵可恥
罵人的是多有教養
更何況大眾運輸不是你家開的
就算是博愛座禮讓優先是老人 孕婦 小孩 行動不便者
一些好手好腳的多點教養與知識好嗎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6-8-28 04:54 AM

我為看先猜

一定會有偽善跑出來說

婦人已經想輕生了為什麼還要一直罵
作者: 080400    時間: 2016-8-28 05:03 AM

自以為事的人一堆
被大家罵最好
這真的是給嘴賤的人的教訓
作者: hsiang9155    時間: 2016-8-28 05:16 AM

也要看看是誰吧
友實真的只是普通人看起來比較年長
但讓位的禮貌是給部方便的人比較合理阿
作者: po7446    時間: 2016-8-28 08:28 AM

以前是少數人有病  現在是一堆人有病

只能說博愛座讓位是正常 其他位子位啥要讓阿 很好奇

腦殘嗎 先來後到 這道理不知道??還是只知道先上車後補票阿

不會先買票後上車??? 最後PO別人照片 還可以告你侵犯隱私 沒有別人同意私自公開

會吃官司 她沒說到這個 真是佛心來的 最後別以為一堆人在PO都沒事

那有些是人犯罪 她PO的是犯罪者 可是警察放過當沒看到 還有一些是別人同意的

所以別亂PO人家照片有的沒的 會吃官司的
作者: 朋黨如豬狗    時間: 2016-8-28 09:48 AM

咱礁果然最美的風景是人,

幾乎人人都天生就自帶一項主動技-甩人巴掌的同時也甩自己巴掌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6-8-28 09:52 AM

座機到底是甚麼阿...?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該阿罵學識真淵博
作者: s168268368    時間: 2016-8-28 10:06 AM

會詛咒高中女生做雞
我相信這個糕餅店老闆娘也不是正常人吧
沒讓座就做雞
這甚麼邏輯
作者: angus3939    時間: 2016-8-28 10:14 AM

很多隱形的事情並不是大家都知道的  也許生理期來了  都是女生  何苦為難女人呢  ~
作者: ax142536    時間: 2016-8-28 10:14 AM

言論有點太過分了,這件事其實不大,但說了不該說的話就有點不好了,其實那位婦人搞不好也只是有正義感所以才打抱不平的,希望事情不要鬧更大了
作者: 覢焰    時間: 2016-8-28 10:20 AM

不是已經知道那婦人是某間店的老闆娘!!!
作者: kerma2100    時間: 2016-8-28 10:21 AM

女學生的回覆如下,這個李姓老闆娘的行徑,真的很可惡。
作者: okfd    時間: 2016-8-28 10:23 AM

又不識博愛座
正常的為啥要讓
糕餅店得腦袋有問題
作者: ice0963    時間: 2016-8-28 10:30 AM

有的人只會拿莫名其妙的假意道德

來規範他人

卻自己什麼都做不到的
作者: 賢狼赫蘿    時間: 2016-8-28 10:3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x11022033    時間: 2016-8-28 10:48 AM

讓座不是義務  更何況人家可能已經不小心睡著了

禮讓是一種美德  不是不讓座就是錯
作者: touoda    時間: 2016-8-28 10:59 AM

博愛座這東西真是害死人了,道德這東西是出自內心,有需要的人就是有需要,沒到的的人就是沒道德。
作者: ishuka2    時間: 2016-8-28 11:01 AM

台灣鬼島專養鬼~~~一堆自我意識膨脹的人阿~~~沒辦法
人家讓座是美德 不讓又怎樣 人家也是花錢買座位的阿~~~
沒殘沒廢身體硬朗 還要裝可憐坐人家的位置 等人來拿票領座位
還一臉不爽樣子....真想一巴掌打下去  看過太多這種人了
作者: 倒影    時間: 2016-8-28 11:26 AM

讓座
以前叫做善意的禮讓
現在叫做道德的束縛
好像外表看起來正常的人  就一定讓給看起來好像不健全的人一樣
作者: werta    時間: 2016-8-28 11:36 AM

讓位是美德,但並非義務,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外表並非都看不出來,婦人的思想認為都應禮讓她,事後的言語也好聽不到哪去。
這整件是錯大多都在婦人身上,如果婦人沒有po文口出惡言,或許大多還可以認為是女高中生的錯。
作者: zardtzj    時間: 2016-8-28 11:59 AM

他沒有坐在博愛座

動不動就亂罵自以為自已很了不起

搞半天 別人如果是身體不適呢??

總是愛用自已觀點發現 極高正義界結

夠了吧
作者: ssa88t77    時間: 2016-8-28 1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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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ndo1    時間: 2016-8-28 12:24 PM

自己覺得
台北人雖然很多是高教育水平的人
但是相對的也容易嶄露出人性最深層的醜陋面
所以台北用心機的人 講話毒蛇的人
比起其他縣市相對高出許多
很神奇的是  我自己的觀察 發現新北市就比較正常
大多是台北市區的人比較會展現出 "讀書人的可怕之處"
明明只差一點距離 可能是就是蛋白與蛋黃的不同吧!
作者: she161    時間: 2016-8-28 12:58 PM

po文的人真沒修養,還要教訓別人,我們都會檢討別人了
大家要不要學習開始檢討、檢討自己!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6-8-28 01:24 PM

違反個資法告死他
這種就是告到他怕
作者: 846637834    時間: 2016-8-28 01:34 PM

完全唾棄那老闆娘

根本本末倒置

還咒罵別人
作者: TH1432988    時間: 2016-8-28 01:38 PM

光看圖只看到人家坐在那裏!
旁邊看不出有沒有小朋友!
搞不好旁邊還有空座位也說不定!

作者: su06el    時間: 2016-8-28 03:34 PM

支持校方提告,順帶一提,個人是覺得應該廢除博愛座這種東西,讓座的本意是種美德不是「歧視」,當今天將椅子分成不同顏色的時候就是一種偏見的存在,造成明明有位子可以坐,但大家在大眾交通工具上看到博愛座也不敢坐。難道沒有人反應用站的在公車或捷運上反而比較危險嗎?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16-8-28 06:07 PM

明明就不是博愛座
讓不讓位  就看個人了
隨便亂罵人   真的是頭殼有洞  


作者: 一起夠    時間: 2016-8-28 06:34 PM

無腦的道德魔人

欠人教訓

看你以後還敢不敢自以為正義道德

別人的隱形需求你都看不見

就用你的自以為是去檢視別人

真是丟臉
作者: 風中微塵    時間: 2016-8-28 06:45 PM

本來讓座是一種愛心與道德的表現.一旦成了"強迫"就徧離了原本的善意.反變惡行.
本人也被讓座正義霸凌過.
唸書時通車.且到車站需走20分鐘的路.
由於第二天要小考.我看書到凌晨兩點.早上五點多就要去趕公車.
實際睡不過兩個多小時.加上又走20分鐘的路.已覺兩腿發軟
坐上公車屁股還沒坐熱
一個40多歲的婦人滿口血紅檳榔.對著我說她年齡大了要我讓坐.
我猶豫了一下.
不到三秒.
那婦人突然大吼.
你懂不懂禮貌啊
單手抓住我衣領把我從坐位上提起來然後再丟回去.
我身高178體重60左右
她單手就能把我提起來
身強體壯可見一般.
然後又臭罵了好幾分鐘才轉向別人要讓座
別個學生看到我這種情形還不等那婦人靠近便跳起來空出座位逃之夭夭.
事情還沒結束
那婦人還跟著我下車.跑到我們學校狀告教官
那不分是非黑白的教官居然早升旗時當著全校說我有損校譽
所以我又被二次霸凌
從頭尾我一句話都沒說.只能默默的接受霸凌.
而且那婦人後來同學告訴那是某小學的老師.
這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讓座應是一種善意.而不是壓力
在我身體狀況良好時我其實也一直都有讓座的習慣.而且一向如此
但我身體不適時.我仍應抱病讓座嗎?
作者: 16885    時間: 2016-8-28 07:01 PM

真是好笑的事件,振振有詞的人完全沒道德底線阿,小綠綠們也道德淪喪了嗎?
博愛座不是需要根本不該坐,被指責了來說不是義務,這還要不要臉了?
設紅燈幹嘛? 畫紅線幹嘛? 不是讓人遵守的嗎? 難道還可以選擇性的遵守??
真是一堆無知、腦殘的教育失敗產物~~
作者: cuso40626    時間: 2016-8-28 07:02 PM

這種沒有法律規範的"博愛座"規劃
真的苦了一些隱形需求的人
不是老弱婦孺,但身體不舒服,坐在哪個位置,
很容易就被奇怪的人攻擊,把話說得如此的難聽
是不是該廢除博愛座項目
台灣人是很有愛心的
相信看到有需求的人
大家還是樂意的主動讓出座位
不是非得設計這樣的博愛座位

作者: 79831714    時間: 2016-8-28 07:35 PM

又出現一個能瞬間知道他人病痛與勞累的神人 人家身上有沒有病或是很累是能知道喔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6-8-28 07:44 PM

讓座是美德 不讓座就可恥,這句話就是道德綁架了。讓座是一種自發性的行為,覺得有人需要座位,所以讓座。但不代表不讓座就是錯。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6-8-28 07:58 PM

讓不讓座
是看個人品德修養
又不是強制一定要讓
但是批評人家做雞又貼網
就犯法嚕自討苦吃
作者: gotw99    時間: 2016-8-28 08:04 PM

如果我是這個女生的家長,一定告到底,這種婦人就是沒遇過壞人,只會在那裡嘴,嘴就算了還PO上網搞的那女生好像有罪一樣,那是普通座,不是博愛座好嗎,她們有權可以讓或不讓
作者: ggco2016o    時間: 2016-8-28 08:50 PM

社會就是這樣~欺善怕惡,假如坐在那是位大哥~想也知道不可能會突然就這樣罵人,也不經過思考就這樣"偽"持正義之行說人是非~還上網讓大眾評理~您這偽正義有多偉大?
作者: yesno87188    時間: 2016-8-28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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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d12345    時間: 2016-8-28 09:20 PM

如果真有病痛
我想只要好好的開個口詢問一下
一定會有熱心的民眾利馬把座位讓給你
何必說得如此難聽
而且身為一個生意人
難道你都用這樣的態度對待客戶
應該公布這家糕餅店的位置給大家認識一下才是

作者: egg85221    時間: 2016-8-28 09:25 PM

逼迫讓座行為已經變成一種霸凌了...
一開始的美意被拿來當作傷害人的工具
別人的好意並不是理所當然該要給你的
作者: ace23664    時間: 2016-8-28 09:26 PM

記得公眾運輸工具會有貼個標語
老人 小孩 孕婦 傷殘籍人士讓座的海報
我不知道這老闆娘到底是這標準中的哪一個
二跟三不太可能
總覺得應該是第四種
作者: asis2000    時間: 2016-8-28 09:39 PM

認為讓坐是美德,但也別把人家說那麼難聽,她應該是累了睡覺才沒看到,這樣沒話說
有時讓坐也不見得是好事,反而是壓力,如果她坐的博愛座,她再讓坐才是OK的

作者: xanxus485846    時間: 2016-8-28 09:52 PM

告死那李姓婦人!!!!不讓座跟做雞有何關聯!!??腦子有問題歐
作者: ieajjiab12    時間: 2016-8-28 09:55 PM


人們往往無法看到乘客們的隱形需求
博愛座的美意已被抹煞
作者: yzaki411268    時間: 2016-8-28 09:56 PM

什麼時候開始讓坐已經從貼心變成一種壓力甚至霸凌了勒
作者: ROSA100    時間: 2016-8-28 09:56 PM

大家都沒權叫人做雞做鴨,
要砲轟他人之前,
自己文筆先提升管理好吧
作者: ipisgogo    時間: 2016-8-28 10:01 PM

真心覺得讓座是自發性的行為,誰都可以依自己的意願覺得該不該讓座啊!
作者: 愛愛小精靈    時間: 2016-8-28 10:12 PM

椅子車子是你家開的嗎?
讓位不是義務而且小朋友
小朋友沒有能力站一下?
還是那個小朋友有甚麼疾病不能站?
還有你想要讓小朋友坐你有沒有去問過對方啊?
那乾卻把椅子通通拆掉算了通通用站的
而且那個是一般座椅吧不是博愛座
這種人就是欠教訓不知道後果
就像在馬路上那些自以為路是自己開的人一樣
欠人家撞要撞過才知道路不是自己開的
不過不能撞阿撞了就有事情了
所以也只能罵罵而已啊
對他們根本不痛不癢
罵了說不定還會故意找麻煩
真是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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