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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不定期約 退租應多久前告知 [蘋果日報] [打印本頁]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10-24 10:42 AM     標題: 不定期約 退租應多久前告知 [蘋果日報]

本帖最後由 PHIL0823 於 2016-10-24 10:45 AM 編輯

不定期約 退租應多久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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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4日06:12


如果租屋一陣子已轉成不定期租約,房客想終止合約須提前多久告知房東呢?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表示,法律有明文規範不定期租約終止,

須按給付租金方式提前通知,通常租金皆為按月給付,所以房客至少要在1個月前通知房東

假如沒有在規範時間前事先通知,這段期間的租金須補償給房東。(陳宥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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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跟房東好聚好散 你好我好大家好
才不會為了一些小事情鬧得不愉快
打好關係 遇到事情時也好開口
否則遇到退租時房東刁難 可是很傷腦筋的

除非是很誇張 走坑殺流的房東
只好就走法律途徑了...


作者: ouchachi    時間: 2016-11-2 04:36 AM

其實房東以及房客彼此雙方皆可主動以簡訊及口頭彼此溝通,取得共識及了解。
作者: randy_ytec    時間: 2016-11-7 08:10 PM

如果租屋當時有簽契約, 那就得照契約走, 不然還是建議好聚好散, 站在房客立場, 建議房客可在繳交當月份房租後, 再跟房東說, 避免房東在你提出的這段期間, 時常有人要來看房子或是有一些刁難的動作.
作者: jean5647    時間: 2016-11-11 04:38 PM

一般都是2~3個月吧
記住不要口頭,用LINE等工具可以留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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