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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雇大學生打工 草莓農學到慘重教訓][蘋果日報][2017-11-18] [打印本頁]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7-11-18 09:37 PM     標題: [雇大學生打工 草莓農學到慘重教訓][蘋果日報][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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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姬姓男子(41歲)在苗栗縣獅潭鄉承租8分農地種植有機草莓,今年5月間缺工雇用了1名來打工的劉姓大學生,沒想到竟是惡夢的開始,因漏算六、日薪資,違反《勞基法》遭縣府開罰2萬元,能為農民挨罰的首例。

姬男指出,30歲的劉男是苗栗某大學資訊工程學生,5月3日來應徵打工,雙方談妥月薪2萬6009元,可自行排休6天後隔天上班,但當月劉男只來上班15天,隔月更只上6天班,然後就離職,直到7月19遭劉男檢舉苛扣法定休息日及例假日共兩天工資1224元。

雙方勞資調解不成後,劉男就開始以電話騷擾,還四處檢舉,其姐更涉嫌冒用姬男名字,在臉書社團《苗栗大小事》PO文稱說劉男欺負農民等負面訊息,然後劉男再以此控告姬男毀謗。

姬男不堪其擾,反告對方誣告及妨害名譽,警方受理後查出確切事證,將劉姓姊弟函送法辦。

姬男說,之後劉家人仍不罷休,陸續向苗縣府勞政單位及國稅局、健保局等機構檢舉,導致他疲於應付各單位的調查與約談,根本沒心農務。

「簡直快被逼瘋了!」我只是單純的農民,因為檢舉案,竟被「輔導」要求成立農場,補繳所得稅金及勞健保費用,本月6日縣府又以違反《就業服務法》來約談,讓他不堪擾。姬男說,鄉下務農缺工嚴重,才第一次、也只請了1名工人,這名所謂的「勞工」2個月只來上班割草20多天,單純種草莓園、除草,竟要面對這麼多的法規,「是要逼我走上絕路嗎?」

劉男姊姊坦言是為了幫弟弟出口氣,才到各單位檢舉及臉書PO文,若有不當違法行為,會坦然面對、靜待司法調查。她說,弟弟雖然今年才大學畢業,但以前都有打工賺學費,這次是看他遇到態度差的雇主,離職後拖欠薪水半個月,約好去拿錢還要百般刁難,實在是氣不過。

縣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長彭德俊表示,姬男有廣告徵人及雇佣事實,「只要有勞雇關係,就適用《勞基法》。」案件因調解不成立,調查後確認有違反《勞基法》39條規定情事,考量雇主經濟狀況也不佳,裁罰最低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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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大學生,根本就是「勞資訟棍」蟑螂一個,是不是以前也常常搞這種齷齪行徑?
都30歲了...可以公布這個的完整姓名與頭像嗎?讓所有的公司都要提防這個以後盡量不要錄取!


作者: godtree    時間: 2017-11-18 10:38 PM

曠職三天就直接開除了,還跟他客氣?
人善只會被欺啊。。。。。
作者: 1008019    時間: 2017-11-18 10:46 PM

作為老闆的還是要按造法律規範去走 免得被人家告 這才是上策!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7-11-18 11:06 PM

一個月只做幾天,還要找雇主麻煩!事後還上網毀謗人家!

農民以後最好都不要找大學生了!他們只配領 22K 啦!
作者: poli2016    時間: 2017-11-18 11:36 PM

小事情也能搞得那麼大件,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嗎?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7-11-18 11:38 PM

到處都是慣勞版 大家都覺得不爽不要做 毫無勞工權利
作者: wesyu    時間: 2017-11-19 12:07 AM

現在都是這樣,讀點書但又讀不精的年輕人最沒用了
作者: js5978    時間: 2017-11-19 12:32 AM

我想
這農民一定很後悔
而且月薪還26多耶
有點偏高
感覺很難請到人.....
不得已才找到這名大學生的
作者: sr5252    時間: 2017-11-19 12:55 AM

三十歲是大學生?還到處冒名反串?真的頭腦怪怪...
作者: linf2245    時間: 2017-11-19 08:44 AM

30歲的大學生,已經不是草莓,是爛透的草莓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17-11-19 12:46 PM

30歲的大學生?是留級幾年了啊?
作者: esop7749    時間: 2017-11-19 01:0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17-11-19 01:18 PM

這個老板應該虧大了 他下次會找外籍勞工了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7-11-19 01:53 PM

農民只是說出事實,法律上屬善意違法,但姐弟後續行為屬惡意違法,冒名發文都已經侵害當事人權益,直接告不用留情了啦!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7-11-19 01:55 PM

雇主也許有錯,不過大學生唸完書只會搞這種事,跟那種製造假車禍騙錢的有什不同?

作者: le7054    時間: 2017-11-19 02:04 PM

請到這種大學生只能說慘!這位農民還真是無語問蒼天!
作者: coach1127    時間: 2017-11-19 02:22 PM

真是一顆超級爛草莓!
姐姐有事嗎!? 兩個30歲以上的欺負一個務農的阿伯.
學校教育還真是失敗...
作者: zpaubnduta    時間: 2017-11-19 05:50 PM

勞基惡法如此, 台灣未來永無寧日, 雇主未來就辛苦一點, 除非不得己, 決不請人, 尤其是年輕人, 跟那些勞團有關的人一概遠離.....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7-11-19 06:44 PM

大學生
行為怎比小學生不如
又不是多大的事不能好好說
要玩陰的到處檢舉
作者: wmhman    時間: 2017-11-19 09:25 PM

哇  這是人才
民進黨還不快點去吸收入黨
和你們的相性高達87%
作者: elvis1106    時間: 2017-11-21 12:19 AM

跟那位早餐店大嬸有的拼,不過有時候僱主自己也要反思為何會被檢舉
作者: jp6epu04    時間: 2017-11-21 08:02 AM

映照出現行規的各種漏洞
加上農民本身相關知識缺乏
只能祈禱有善心人士幫忙處理這些案子
至於那對姊弟,政府方也是不敢去公開
最好是有人發起肉搜,讓其出名
作者: basarajenious    時間: 2017-11-21 09:32 AM

草莓農真是無辜
人家只想好好種草
搞得告來告去的有意思嗎
有這種精力還不如好好去想想怎麼賺錢
作者: ro534112    時間: 2017-11-22 08:14 AM

根本欺負人嘛......大學生阿=   =難怪一直沒法出頭天....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7-11-22 09:00 AM

冒名造謠 已算是傷天害理了 短期打工就算完全照勞基法也不用賠多少錢 把人家搞到快活不下去 難道不怕報應嗎
作者: j56789    時間: 2017-11-22 12:42 PM

這就是台灣新一代所謂的覺醒青年嗎
30歲才大學畢業 工作2個月只上20天班
根本廢物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7-11-22 01:02 PM

看完感覺又是羅生門?
雇主說遇到爛工,勞工說積欠薪資
但積欠薪資有必要到處造謠來毀謗嗎?
作者: sopp6111    時間: 2017-11-22 01:10 PM

如果不適合就早點離開,好聚好散.
該給的就給,不是你的就不要拿.
作者: hiechun    時間: 2017-11-22 01:21 PM

學以誤用真是不可取,請人真的要看仔細
作者: bokeryan    時間: 2017-11-22 01:56 PM

草莓農不採草莓聘草莓族採草莓 草莓族不採草莓要草莓農付採草莓錢 草莓農不付採草莓錢要草莓族先採草莓再付草莓錢  
作者: evo438    時間: 2017-11-22 02:00 PM

三十歲的大學生
做事也這麼草莓 以後也沒甚麼用了
作者: fuckyor2    時間: 2017-11-22 02:20 PM

草莓族大學生玻璃心崩潰森77
農民真可憐
作者: pand123    時間: 2017-11-22 05:24 PM

都三十幾歲了還沒長大  其姊我看也差不多 多讀點書就自以為清高的人 還真多
作者: j12345163    時間: 2017-11-22 05:33 PM

兩邊都很有問題吧
大學生那邊工作態度不佳還使用網路暴力
農民那邊的話
說真的 我不是很信那套就是個單純的農民
作者: smman98    時間: 2017-11-22 05:33 PM

這或許只是一個大學生的個人行為,相信大部分的年輕人還是相當努力打拼的

作者: zoro520530    時間: 2017-11-22 05:51 PM

都讀到30歲了
還這樣?
書都白讀了
作者: 帕西諾    時間: 2017-11-22 05:54 PM

面對問題的時候頭腦可不能一頭熱,尤其是家人,事情要問清楚再做判斷,自己的弟弟,兩個月只上二十天的班,如果我是雇主,第一個月就叫這位大學生滾蛋了
作者: zx10212    時間: 2017-11-22 06:24 PM

30歲是大學生?  笑了  當作是個經驗吧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7-11-22 07:57 PM

鄉下農民哪懂勞基法,又改來改去的,
乾脆自己來,別找打工的.
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7-11-22 08:09 PM

農民太單純了
倒楣碰上這種鳥事
作者: hbzncu    時間: 2017-11-23 12:52 AM

雖然這個劉姓學生的作法不能認同!
但是業主也確實沒有遵循法令!
作者: a86241    時間: 2017-11-23 01:36 AM

真好笑 自己犯錯在先 還上蘋果喊冤 你不違反勞基法不是甚麼事都沒有 蘋果也很怪 下那標題好像老闆是受害者依樣 又不是沒打過工 如果不是老闆真的凹太大 誰會無聊到去檢舉
作者: cgh1478    時間: 2017-11-23 07:34 AM

從這新聞報導中,
只見到各說各的,
看不到事件全貌,
所以無法評論之。
作者: simon7437    時間: 2017-11-23 07:42 AM

這種農事還是不要找大學生的好...如果不是農家子弟應該會很難搞!!
作者: anson_wu    時間: 2017-11-23 07:55 AM

說真的,這個學生都已經成年了!還這樣!還他兩天沒關係,把曠職的天數扣回來~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7-11-23 07:57 AM

臺灣的大學生草莓
到草莓農場打工
玩這種心機小聰明
台灣的未來不也就是這樣
作者: kangree    時間: 2017-11-23 07:59 AM

這篇新聞有幾個論點很有趣

1.30歲的劉男
2.苗栗某大學資訊工程學生 還是學生?
3.月薪2萬6009元,可自行排休6天後隔天上班 打工?
4.當月劉男只來上班15天,隔月更只上6天班,然後就離職
5.後續的誣告及妨害名譽與種種衍伸問題

理性分析
其一,30歲如果還是大學生,此身分已經算是特殊,為何雇主還敢雇用。
其二,且僅僅打工已達到全職工的時數。
其三,如果確切請切勿以涉嫌冒用等等讓人誤會字眼,實在有違媒體公正。

個人觀點,用人不明,實屬不幸,但拖欠薪水,理應付清

作者: z6315937    時間: 2017-11-23 08:06 AM

看下來就是鑽漏洞的
少給的錢是例假日跟法定休息日的
這通常是農民不懂而少出
因為對方也有曠工
所以這的確有可能讓農民算錯薪水
再來調解不成多半是學生那方不肯讓
但是這部分都還算合法
事後的毀謗跟誣告
還有偽造文書
基本上如果反告
應該會是學生方損失比較重
作者: kk6672kk    時間: 2017-11-23 08:37 AM

這位是不是學上次那個洗碗工的..
是不是應該公佈名字..免得又被搞了
作者: 2uup    時間: 2017-11-23 09:10 AM

2個月只上班20天..
農民薪水照給,
然後農民只少給1000出頭的加班費..
就被抓到小辮子了...
作者: ryosai    時間: 2017-11-23 11:27 AM

在外工作多年,常常看到的都是這種工作態度不佳的,不想做走人後才又回來告東告西。
有時真覺得,台灣的勞工環境不佳有一部份原因就是因為被這種人拖下水的。
之前也遇過一個來公司面試沒通過的人,因為懷恨天天跑到公司門口罵人,每天罵的時間都固定,因為他不會傷害人,警察也拿他沒辦法。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11-23 12:02 PM

我個人覺得雙方都有過失,但是,感覺這個大學生對於勞基法相當的了解,難道是職業的嗎?
作者: q7561029    時間: 2017-11-23 03:56 PM

世界這麼大 果真什麼人都有 還是小心好
作者: ddt911    時間: 2017-11-23 04:17 PM

30歲的大學生...
還要姊姊幫忙出來出頭....
這是什麼樣的人生
作者: god92134    時間: 2017-11-23 04:38 PM

要直接求償
這樣發的薪水就直接變成賠償金+和解金
還比發出去的多

作者: kcah    時間: 2017-11-23 04:40 PM

本帖最後由 kcah 於 2017-11-23 04:42 PM 編輯

上班 一次 15 天... 也差不多.. 一個月 大概 20 個工作天... 也未必是 第一個月的 第一個星期開始...
第二個月 上班 6 天 離職...  離職 和 天數 也沒有什麼 直接 關係...

如果 真的是 沒有恆心 怕苦的人... 怎麼 那麼 有恆心 到處檢舉呢? 他就跟你那麼大的仇...

而且 30 歲的大學生 也有點 奇怪... 雖然 也不是 不可以... 但是 在 農場打工 能 付得起學費嗎?
作者: tony61161214    時間: 2017-11-23 04:42 PM

這確定是學生嗎?
已經30歲了
這根本就是故意的
作者: smusummer    時間: 2017-11-23 04:44 PM

這個新聞就讓我有點驚訝了
還以為是慣老闆
沒想到是員工有問題
作者: alex_shudo    時間: 2017-11-23 04:54 PM

農民農忙好像都有時間性
一般像是收成時才會請工人幫忙
這種臨時的應該也沒有人在保勞健保或休例假日吧?

看起來就是故意要找麻煩的
一個月做沒幾天這樣還好意思去要6、日薪水
作者: mvphon    時間: 2017-11-23 05:06 PM

要不怕告,就是該給的要給,調解時才站的住腳
作者: zephro    時間: 2017-11-23 05:13 PM

30歲是因為某些原因休學好久嗎?真是詭異的大學生年紀
作者: koko365    時間: 2017-11-23 05:22 PM

近期政府的政策一職想保護勞工是值得鼓勵,但若一些想動歪腦筋來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勞工,政府也要有辦法治一治嚴逞,不然勞資關係越來越差,無法建立互信,終究這個社會是無法進步的。
作者: clowread    時間: 2017-11-23 05:25 PM

這間很爛的大學本來就都是垃圾學生才會去念
作者: qqq96881    時間: 2017-11-23 05:34 PM

真的內情誰也不知道吧 但這樣搞一場無中生有的手段也很....
作者: yere13579111315    時間: 2017-11-23 05:55 PM

真的是欺負純樸的農民阿
實在是非常的惡劣
作者: 喜歡就是喜歡    時間: 2017-11-23 05:58 PM

薪資問題姑且不論,冒名跟誹謗被爆出來就已經確定被當成錯的一方了。
作者: i386    時間: 2017-11-23 06:00 PM

到哪裡都有怪人!
社會病了.
台灣病了.

作者: 暗夜雨    時間: 2017-11-23 06:05 PM

30歲大學生,剛看到就想吐槽了
但也太扯了一個月只上6天班,一顆爛掉的草莓壞了整群大學生
作者: MS1174671    時間: 2017-11-23 06:11 PM

以前藝人逃兵役不都3X還念大學嗎...偽造文書+妨礙名譽+誣告...值1千多??
作者: hinet0718    時間: 2017-11-23 06:1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有你的那天    時間: 2017-11-23 06:2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iver3355    時間: 2017-11-23 06:26 PM

未幫勞工繳勞健保跟未達最低基本工資
這在中南部都很常見
只是一般都沒人去檢舉
法規就是這樣
這只能說小巫遇大巫

作者: s92301123    時間: 2017-11-23 06:36 PM

以他的出席數來說有些離譜
那他有算到礦工部分罰則嗎
一般以公司行號來說明
無故曠工本來就該有罰則
只是版大這邊沒有把實際情況說明
不知是否有其他更詳細的過程
以此PO上網還真的是一團霧水啊
作者: ultrasoul    時間: 2017-11-23 06:38 PM

30了還在讀大學 是不敢出去面對社會嗎?
作者: kc92305002    時間: 2017-11-23 06:52 PM

真的是爛人一個
還大學生
是大學畜生吧
看了有夠想踹個幾腳
作者: angrybird41    時間: 2017-11-23 06:52 PM

這種的還要付22K?
別笑死人了 連1K都不給
大學真的應該趕快收一收 省的一堆牛鬼蛇神頂著大學生的文憑招搖撞騙
作者: as8558sa    時間: 2017-11-23 06:56 PM

好可憐的大學生  這種人連22K都不配領
作者: shiangyl    時間: 2017-11-23 07:06 PM

哪個學校的年輕人這麼有才
善用網路這些工具攻擊別人
還會冒名發文帶風向
作者: lin440    時間: 2017-11-23 07:26 PM

書白讀了
社會的垃圾
學校到底在教什麼
作者: vacb630    時間: 2017-11-23 07:27 PM

真是可悲的大學生還有公務人員,大學生腦袋裝糞糞就算了,公務員腦袋裝的還是超大份的糞糞,大學生濫用檢舉,公務員不但沒有告誡反而去找農民的麻煩,真是對公務員絕望,對現在的大學生感到可悲…
作者: ts153    時間: 2017-11-23 08:21 PM

都三十歲還大學生? 又到處冒名反串謾罵! 有問題呀! 文也不精, 武也不會!
作者: undertakerwu    時間: 2017-11-23 08:38 PM

水啦!
就是要這樣,
不然,我們的勞動部長,
真得會以為老闆都是好人。
作者: aa44747    時間: 2017-11-23 08:41 PM

按法律走,這大學生姊姊的冒名行為也有法律責任要負!!
作者: jniutqoii    時間: 2017-11-23 08:44 PM

有些工作 確實 你要它符合什麼法什麼法 都是有難度的
我覺得 這就是我們台灣肥貓們 所簡單帶過的一環
之前不也是有個早餐店婦人 專坑殺老闆 新聞有播過
作者: azs12789    時間: 2017-11-23 08:44 PM

30歲的大學學生
雖然雙方都有錯
大學生那邊感覺更惡劣
但我怎麼覺得大學生
是算好時間離開 算好假
就是算準農夫不懂法律

這名所謂的「勞工」2個月只來上班割草20多天
拖欠薪水半個月=>也才欠1224元而已

農夫罰2萬
那對姐弟呢沒罰嗎
作者: 燒肉飯不加糖    時間: 2017-11-23 08:47 PM

根本省小錢花大錢

現在的人對於自身的權益都有特別在重視

所以不要以為跟他價格談好就沒事了,違反法令遭到檢舉還是會被開罰的
作者: hymn111    時間: 2017-11-23 08:55 PM

不知道當初有沒有白紙黑字的契約,如果有的話,其實老農也不用怕,還可以反告對方~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17-11-23 09:45 PM

月薪26000 打工真的算多了 看起來是碰到一家子訟棍
作者: crimea9    時間: 2017-11-23 09:50 PM

真的是找草莓族來打工
慘慘的

作者: muta0321    時間: 2017-11-23 09:50 PM

遇到這種人也只能算倒楣 以後記得依法辦理
作者: h29310300    時間: 2017-11-23 09:53 PM

雇主有錯,錯在當男大生一個月只有工作六天的情況下,沒有開除他 根本沒道理阿......
作者: weasdzxc    時間: 2017-11-23 09:55 PM

winter070 發表於 2017-11-18 11:06 PM
一個月只做幾天,還要找雇主麻煩!事後還上網毀謗人家!

農民以後最好都不要找大學生了!他們只配領 22K  ...

這很明顯就是個人行為
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認為所有大學生都沒用這種說法沒有比較高尚
大家都曾經歷剛畢業找工作的過程
這樣子反而讓人比較想問
那閣下值多少?
作者: id41984    時間: 2017-11-23 10:09 PM

很糟糕啊!各種意義上!
這樣的作法等同敗壞多數老闆對台灣員工的形象!
作者: rax74622    時間: 2017-11-23 10:14 PM

這年頭的學生......哀....
大學生幾個字早就被弄臭...
幾歲了還在大學...丟臉
作者: a414177    時間: 2017-11-23 10:15 PM

現在這種人真多..近10幾年來台灣人的人心也變化不少..也越來越惡毒..真的是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台灣社會風氣也逐漸腐敗了..不論老年.中年.青年..只能說自從台灣2黨政黨輪替後..加上每天報導那些不營養的報導..導致那些少數人"好的不學..學我們的政府官員"..台灣未來真是擔憂
作者: 蓋修    時間: 2017-11-23 10:16 PM

30歲還是大學生??
這人智商是有問題嗎??
難怪大學率取率高達96%
87都能上大學 有錢就能繼續留校...

作者: god93012    時間: 2017-11-23 10:31 PM

現在大學生都這麼爛?


這樣跟詐騙集團有甚麼兩樣?
作者: unouno55    時間: 2017-11-23 10:35 PM

果然是大學生.有常識就是有差.知道怎樣告死人!
作者: tdtmac001    時間: 2017-11-23 11:01 PM

這是欺負老實的農夫嗎.....
真是讓人看不起
作者: 帥帥仁仁    時間: 2017-11-23 11:07 PM

這是職業學生吧,而且還冒名毀謗,都已經不知該怎麼說了
最好關一輩子別出來危害社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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