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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男子遭輾爆頭亡 肇逃砂石車司機筆錄三次終認罪][自由時報][2014年8月23日] [打印本頁]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4-8-23 12:52 PM     標題: [男子遭輾爆頭亡 肇逃砂石車司機筆錄三次終認罪][自由時報][2014年8月23日]

本帖最後由 Chiku_RunRun 於 2014-8-23 12:53 PM 編輯

吳姓男子昨天遭砂石車輾爆頭身亡,陳姓司機下車查看後逃逸,同行友人折返途中遇到肇事車輛,

機警地記下車號,但陳否認肇逃,直到今天凌晨警方在砂石車輪胎找到血跡,陳才在第三次筆錄上認罪。

[attach]103357586[/attach]
撞死機車騎士並肇逃的陳姓砂石車司機(左)

21歲吳姓男子在食品加工廠上班,前天傍晚5時下班後與俞姓、張姓友人相約吃晚餐,3人分乘機車行經

大寮區翁園大排旁產業道路,俞、張發現吳沒有跟上,折返查探發現他倒臥路旁,頭部疑被車輛輾過,當場身亡。

俞、張折返路途中遇到一部砂石車經過,2人機警地記下車號,目睹好友慘死,遂將車號提供給警方,

林園警分局中庄派出所1小時後,在大寮區山頂里某停車場找到肇事車輛,並循線逮捕54歲陳姓司機。

陳某原本矢口否認肇逃,應訊時辯稱開車經過時就看到有人躺在路旁,下車查看認為不是他撞的,就開車離去。

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當時只有陳某駕駛的砂石車經過,且住戶有聽到大型車輛急煞聲,

陳某仍堅不吐實,直到今天凌晨鑑識人員在其右後輪胎採到些微血跡,陳才坦承肇禍。

他向警方表示,他從後視鏡看到塵土揚起,隨後有部機車倒地,下車查看才發現死者,

警方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他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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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心得】肇事逃逸、被抓到還要把證據攤在他眼前才肯認罪,這位人Ⅹ真的是良心被狗吃了,

致人於死還能如此再三狡辯;只希望審判這樁案件的法官能作出符合人民期待的判決,

還給死者及其家屬一個公道。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4-8-23 02:23 PM

這種人根本就該吊銷駕照,讓他一輩子不能開車。
作者: p5516887    時間: 2014-8-23 04: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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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zjwxkazjwx    時間: 2014-8-23 04:12 PM

上行下效~證據到那邊~我就認到那~這不是那些政治人物教出來的嗎?
作者: toogt    時間: 2014-8-23 04:20 PM

三次又怎樣 先抓去關9年再說 剩下的再說!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8-23 04:21 PM

這麼惡劣的司機
壓到人還肇逃
事後還不承認
作者: farmer3    時間: 2014-8-23 04: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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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fxpac    時間: 2014-8-23 05:01 PM

這種王八蛋應該要加重其刑才是!如果不是有監視器不就任憑他

隨便講?這樣逃避責任晚上睡得安心?
作者: awei11    時間: 2014-8-23 07:22 PM

鬼島才會發生撞死人三次了,還不會重罪,這種沒人性的死刑都不夠
作者: caci2831    時間: 2014-8-23 07:34 PM

一命陪一命才有用 不過是他拿兒女的命來陪
作者: lcc_seven    時間: 2014-8-23 09:45 PM

除了業務過失致死之外,還有肇事逃逸也要加進去~~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4-8-23 09:54 PM

公道?這世上如果有公道、有天理,就不會有個撞死兩次人還能開著砂石車在路上橫行的兇手且還有機會撞死第三個人了!
可惡的不是這個司機,是這個國家的法律,懂嗎!?
這個司機只不過是這國家的荒唐錯誤法律用來迫害善良守法老百姓的一顆棋子。還奢望法官當包青天?
作者: 118869    時間: 2014-8-23 10:13 PM

砂石車超可怕的...不管怎要我騎車都會遠離點...
超車時也要夠寬才敢超
而且要快點車過去才行..除非趕時間 不然其實也不敢騎在砂石車前面
因為很多都被砂石車從後面給....
作者: pigo01234567    時間: 2014-8-23 10:16 PM

之前兩次為什麼沒做出處置,
還能等到第三次?
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4-8-23 10:32 PM

砂石車駕駛很辛苦
但是人命關天
開車一定要小心謹慎
作者: savinnalk    時間: 2014-8-23 10: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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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999gold    時間: 2014-8-23 11:02 PM

砂石車駕駛很辛苦 小弟支持
但像這已連二次 都還能上路搞出第三次

除了該位駕駛有問題外
政府後續執照監督上 應該也有問題吧
該位駕駛 不管是因聘用或是任職的包商或公司 也有責任
怎能還任其上路
作者: a2318217    時間: 2014-8-23 11:05 PM

這種人太可惡了
撞死那麼多人還可以開車上路
台灣法律也太奇怪了
作者: kelvin1030    時間: 2014-8-23 11:14 PM

之前看新聞說這位司機好像還不只一次壓死人!
如果真的是這樣根本就不該再讓他開大車了
作者: wenanio    時間: 2014-8-23 11:17 PM

說真的,司機是王八蛋。
但是與其事後一堆人幫自己(往生者)指責謾罵。
還不如,自己(生前)遇到那種大車就先閃遠一點~
說真的,台灣的大型車司機,很多人都有種心態,反正我車大,出事也不是自己有事。加上,那種大型車背後的公司往往有點背景,事後過的訴訟過程,只是不斷的讓家人反覆傷心再傷心罷了。
作者: so7736421    時間: 2014-8-23 11:50 PM

砂石車駕駛要負擔他的過失,但機車騎士應該也要查看看是不是也有過失問題
作者: waterrains    時間: 2014-8-24 12:13 AM

建議砍掉他的雙手,省得又出去害人.....

真是的....犯了一次就已經很嚴重了...他竟然犯了三次...

看來這法律是應該改了.....
作者: fortisxxx    時間: 2014-8-24 12:19 AM

真是恐怖啊
雖然我走在路上都很小心
但還是怕出事
作者: april75    時間: 2014-8-24 1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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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PLE2008    時間: 2014-8-24 12:58 AM

大家騎車最好和砂石車保持距離
不然真的怎麼被捲進去的也不知道
司機的良心在哪裡
作者: brett00687    時間: 2014-8-24 01:26 AM

事實在眼前了,做過的事情應該要勇於承認吧,願死者安寧。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4-8-24 02:02 AM

其實如果沒有錄影還是人證的。
那原本錯的不一定是砂石車。
但他肇逃確實很不對。
希望台灣能改善交通,減少意外。
也希望法庭能查出真相,還大家一個公道。
作者: lowcateyny    時間: 2014-8-24 04:17 AM

除了說可惡外還能怎麼說?三次!三次耶!
作者: PUSH1015    時間: 2014-8-24 06:33 AM

這司機看新聞說他以前就有造逃前科

這種人真的該關到死
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4-8-24 10:05 AM

這真的是惡劣的司機!
為何都沒有殺人償命的法條~
作者: jecyline    時間: 2014-8-24 10:19 AM

誠實在台灣已經是奢侈品了!!
等到證據拿出來了,再來硬ㄠ!!
非得見到棺材了才掉淚.....
所有人都學台灣這些無恥政客那一套,死不承認!
政客無恥....帶壞了所有的風氣!!
作者: a72421    時間: 2014-8-24 10:23 AM

三次??????
那之前 前兩次 審理的法官呢
它們在幹甚麼
一群恐龍法官

作者: 陳重光    時間: 2014-8-24 10:30 AM

撞死兩次人還能開著砂石車在路上橫行的兇手且還有機會撞死第三個人
這國家的荒唐法律用來迫害善良守法老百姓
小罪重罰,卻輕放重罪
作者: n06    時間: 2014-8-24 12:11 PM

砂石車駕駛真的很沒良心
之前看過
撞到沒死還倒車輾死
只因為賠比較少
非常惡劣
作者: hekirushiina    時間: 2014-8-24 12:33 PM

據新聞說這人已經肇事殺人3次了
難道不該判死刑還家屬一個公道嗎
作者: nono2000    時間: 2014-8-24 12:44 PM

這種人因該槍斃,敢做敢當.

三條人命,有多少家庭受到傷害
作者: operatorm    時間: 2014-8-24 01:23 PM

真可惡的砂石車司機阿,輾死三條人命,還其公道阿
作者: asd54980    時間: 2014-8-24 0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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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ang2671868    時間: 2014-8-24 02:15 PM

這就是臺灣人的良心嗎? 時常會聽到酒駕肇事, 肇事逃逸....等等的情形發生, 但是這麼多年來, 政府到底做了些什麼來遏止這種事呢? 每次都是死的又不是自家人的心態, 所以遇到的百姓們都只能自己抱著傷痛. 吊銷駕照又如何呢? 在國外若是被吊銷駕照, 是他住的地方的警察都會收到這樣的通知, 讓當事人真正的無法開車. 反觀臺灣被吊銷駕照的人, 還不是開著車到處去, 只要避開臨檢之處既可. 所以我個人對台灣的警察, 感覺是???????
作者: ggc54188    時間: 2014-8-24 02:22 PM

人生正要起飛卻被這種人撞死

無奈阿
作者: ron_luan    時間: 2014-8-24 03:47 PM

幾年前報紙有報導
這些砂石車有工會
請有專門的律師
可以幫忙打官司
公會還有互助金制度
發生車禍事情根本沒什麼大事
都被壓下去了
受害人可能不到一百萬就被打發
不要你就什麼都沒有
這種狀況就是政府被這些利益集團把持
立法院沒有修改更嚴的處罰法條
才讓這些人為所欲為
作者: a2680_1    時間: 2014-8-24 04: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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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mme5297    時間: 2014-8-25 10:28 AM

再發生第二次的命案的時候就該將這名司機做出嚴厲處分,
結果沒有,反而造成這個人第三次再次再犯,
我都搞不清楚,法律到底是在保護受害者還是加害人了..
作者: Touareg9900    時間: 2014-8-25 12:23 PM

這種人因該吊銷他的駕照,取消他的駕駛權利,永遠不能開車。
作者: tolaku    時間: 2014-8-25 12:40 PM

可惡,這種人法律竟然還允許開車上路。
作者: jackert0919    時間: 2014-8-25 12:53 PM

這種人應該重判[這種人沒良心[
還有法律要修改[吊銷他的駕照遠不開車]
不然老是撞死人刑責都不夠
作者: frank6402    時間: 2014-8-25 02:43 PM

三次?哇靠!還可以開車吶?
開車不就為了要養家嗎?
不要像計程車一樣,找了個賺錢的理由
就可以開快車,就可以亂來!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8-25 03:16 PM

真相終大白…至少還往者一個公道…事情已發生…肇逃似乎只讓罪行更加嚴重…
作者: 3947028    時間: 2014-8-25 03:18 PM

是國家的法律讓這起事件發生的
法律是甚麼
保障人民生命財產
作者: aiyong    時間: 2014-8-25 04:29 PM

還沒看證據, 就是先否認,
證據出來了, 再來道歉就好,
不論是政治新聞, 娛樂新聞, 社會新聞.....
這個戲碼一天到晚上演,
在這樣的環境下,
我們的小孩, 怎麼會知道"誠實"的意義在那裡,
"道歉"也變成不值錢了.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4-8-25 06:42 PM

撞死人還想逃
良心都不會不安嗎
好險最後有認罪
作者: 夢幻夏天    時間: 2014-8-26 02:15 AM

有的砂石車駕駛真的很可惡 開大車就算了 還常常超速 是想害死誰啊
作者: parker35parker    時間: 2014-8-26 03:54 AM

騎車要好好注意大型車輛的動向 我騎車雖然快不過對於大型車輛的動向我還是會注意 絕對會盡可能離它很遠 畢竟它是也太多死角一個閃失下個受害者就可能是沒注意的人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4-8-26 09:31 AM

砂石車真的很恐怖,只要看到砂石車一定會減速離它五十公尺以上
還好死者的兩位朋友有記下車牌,不然哪能順利破案
司機不認錯嘛,那就加重刑責
判他入獄四十年
作者: 道地    時間: 2014-8-26 09:49 AM

砂石車這種事常常發生 看到砂石車真的要躲 不要靠近
作者: Silence軒    時間: 2014-8-26 10:05 AM

垃圾欸  
聽說還不止一次壓死人
作者: luyenching    時間: 2014-8-26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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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ersk666    時間: 2014-8-26 12:59 PM

這種人太誇張了吧~~應該判個30年以上啦~~真的太缺德了啦!!
作者: KAMN25    時間: 2014-8-26 10:15 PM

這種人就應該判死刑才對.....

肇逃跟本就判不重
作者: ppaul456    時間: 2014-8-26 11:17 PM

太扯了,都出人命了還不快快認罪嗎,有悔過之心嗎!!!
作者: dodolong    時間: 2014-8-26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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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usack    時間: 2014-8-26 11:24 PM

不知道他安全帽是哪種的?戴Arai有無機會生存?
作者: putin33    時間: 2014-8-26 1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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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atles.kav    時間: 2014-8-26 11:33 PM

這種廢物做事不敢當~臉皮也夠厚~現在的法官也幫幫忙這種的判重一點好嗎一點悔意也沒有~
作者: shi3939889    時間: 2014-8-26 11:38 PM

砍斷他的手筋,腳筋讓他一輩子當廢物。
作者: s350098    時間: 2014-8-26 11:41 PM

其實,停下來報警,比肇逃的後續刑責會少很多
真的是很不會想...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8-27 01:33 AM

因為變植物人他還要負擔醫藥費阿
作者: daranrokok    時間: 2014-8-27 01:39 AM

真的十分可惡但是臺灣法律真的有辦法討回公道?
作者: ED12345E    時間: 2014-8-27 0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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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4-8-27 02:46 AM

感謝分享!!!

第三次才認罪......

意思就是說........

前兩次的筆錄都是瞎掰囉!!!!!!!!

作者: 虛凡    時間: 2014-8-27 02:52 AM

人命才是重要的

真相一定會出現就不用在哪邊硬掰了
作者: phtn    時間: 2014-8-27 04:07 AM

這種戲碼三不五時的上演一次,難道真的沒辦法一勞永逸?
作者: tn904757    時間: 2014-8-27 10:40 AM

此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狡辯
真的可惡 永遠都不該讓他開車
免得其他人倒楣
作者: funk26745540    時間: 2014-8-27 11:02 AM

撞死人三次法官是都在?
不可能每次都意外把
反正我看也不會重判了
作者: 寒冷的夏天    時間: 2014-8-27 04:08 PM

那邊的砂石車真的很危險......
有這種意外也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最後一次,
在那邊生活過的我,對砂石車會感到恐懼!!
作者: 蘇建委    時間: 2014-8-27 04:26 PM

已經撞到人了
還不早一點自首
還浪費資源去找他
作者: chungho1104    時間: 2014-8-27 04:59 PM

惡劣的司機,竟然可以不顧別人的生命,肇事還逃逸,死不認錯,要重懲.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4-8-27 06:03 PM

這種人就應該以故意謀殺罪起訴他。..台灣法律就快跟屁一樣了
作者: zz0910592039    時間: 2014-8-27 06:06 PM

真可怕......又碾爆一個人的頭
作者: o0981024935o    時間: 2014-8-27 06:27 PM

真的很誇張還跑掉勒 撞她女兒看她會怎樣
作者: lovestory963    時間: 2014-8-27 06: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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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98044075    時間: 2014-8-27 06:37 PM

我覺得肇事逃逸,多少是人的本性,在某個面而言可以說是人之常情,但是這並不能當作藉口,而且一條人命真的是很難評估他的對社會貢獻,希望司法官處以極刑。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14-8-27 06:39 PM

大家應該都要聽吠死聯盟的
去責怪當今政府
並且要極力要求受害者家屬放下
作者: r27899    時間: 2014-8-27 06: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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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d4664    時間: 2014-8-27 06:57 PM

很多砂石車都很危險
開車騎車都要小心一點

作者: tony32158    時間: 2014-8-27 07:11 PM

這個司機錯在不該肇事逃逸,但機車駕駛是否也有保持距離?


作者: 雪殘楓    時間: 2014-8-27 10:32 PM

辦下去……
惡劣的傢伙…
不過關久也是浪費糧食……
作者: flyyyen    時間: 2014-8-27 10:39 PM

這人也太恐怖拉,都已經犯錯啦,還不認罪,還要等到犯罪事實證據都攤出來,才願意俯首認罪。
作者: destinychu    時間: 2014-8-27 10:45 PM

真的是太可惡了
要勇於承擔
而且砂石車真的很恐怖
作者: aosdzexo    時間: 2014-8-27 10:49 PM

應該再加一條意圖逃逸,法官們看你們的了,別讓人民失望阿。
作者: uwai    時間: 2014-8-27 11:07 PM

如果是魯莽駕駛者,應當重罰。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作者: t227766    時間: 2014-8-28 07:05 AM

世間就是有這種沒魄力的人。
作者: ms060szaku    時間: 2014-8-28 07:09 AM

肇事逃逸這事 我覺得應該終身取消他的駕照 永不的再考照
然後犯案/時間點都確定 政府要假扣押壓他所有的財產 好對受害家庭有個求償的空間
作者: sailed127    時間: 2014-8-28 07:29 AM

砂石車這種事情總是層出不窮 , 這行業的人是不是都沒人性?
作者: kakukuo1    時間: 2014-8-28 07:53 AM

像這樣子的混蛋,應該用殺人罪法辦!
作者: seed2362000    時間: 2014-8-28 08: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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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owman875    時間: 2014-8-28 09:14 AM

肇逃的駕駛最可惡了
趕快把它滅了以免危害社會大眾
作者: Kira987    時間: 2014-8-28 09:18 AM

人命在砂石車業者的眼裡根本就不值錢
作者: relax30283    時間: 2014-8-28 09:19 AM

21歲的吳姓男子啊...才21歲就回去了 21大學都還沒畢業
作者: fedora8    時間: 2014-8-28 09: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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